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有关民事权益维护的诉讼时效长达三年之久。
在此基础上,若遇特殊情况需遵循特别法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而言,该诉讼时效自权利持有人明确理解或获知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并确定对应义务方之日开始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