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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残疾人社保的优惠政策有什么

济南残疾人社保的优惠政策有什么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社会保险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产生社会保险纠纷可以采取三种处理方式,即行政处理的方式、司法救济的方式、社会参与和监督。的方式。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不交、少交或迟交社会保险费纠纷是产生社会保险费纠纷的根源。
2024-04-29 10:20:04 已帮助12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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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残疾人社保的优惠政策有什么
首先,国家各级人民政府都应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确认并将那些合适条件的残疾人士纳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对象,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最低生活水平的保障及各类必要的帮助。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进行实施:


1.对于农村地区的残疾人,我国政府希望减轻他们所负担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费用,并且鼓励他们享受生活用电、用水、以及煤气费用的相应减少或全额免除的优惠待遇。


2.对于那些没有劳动力、也没有稳定经济收入,同时还没有法定的忠实赡养者/抚养者/扶养成年人或者这些法定责任人本身也无法提供照料和支持的残疾人,无论他们是来自城镇或是乡村的公民,政府都将优先考虑将其安置到福利院或采取其他社会救助方式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如果这些残疾人正好在农村,并且符合农村五保的规定标准,那么政府会将其纳入敬老院等福利设施中进行照顾和保护;


3.对于在农村地区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残疾人,他们在享受农村低保补助的基础之上,如果生活仍然存在困难,当地政府会依照实际情况提供适当的援助以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4.针对那些在城市生活当中无家可归、流落街头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社会救助机构理当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救助和保护。
其次,对于踊跃申请个体行医的残疾人,只要他们符合条件,卫生行政部门就应该优先考虑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他们。
最后,对于自愿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包括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的残疾人,如需缴纳的费用确实存在困难,个人出资部分即可由县级人民政府通过医疗救助工程给予补贴支援。
同时,政府还要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前来就诊的残疾人执行相应的减免优惠政策。
例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免除专家挂号费、急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急诊观察床位费、病房空调费以及暖气费等各项费用;
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则免除了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以及门诊出诊费等项目。
医疗机构有权自行设定可以降低收费的检查与治疗项目,但其减收幅度不能低于20%。《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采取下列保障措施:
(一)农村残疾人不承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费用,生活用电、水、煤气等费用应给予减收或免收优惠;
(二)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残疾人;
属于城镇居民的,应当安排进入福利院或者给予社会救济;属于农村居民并符合农村五保规定的,应当安排进入敬老院等福利机构;
(三)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在享受农村低保补助的基础上,生活仍有困难的,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救助;
(四)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社会救助机构应当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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