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请求,我们可以提供以下答案:
确实,离婚协议书可作为夫妻之间就离婚事宜进行充分磋商后达成的统一意志表达的法律凭证,只要其内容未侵犯到他人合法权益,并且没有违犯任何现行法律法规,那么当依照该离婚协议书来办理完毕离婚证书后,这份离婚协议即会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然而,父母负有照顾和养育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责任,这是无法通过任何方式加以约定或者免除的。
所以,如果在离婚协议当中出现关于抚养费无需支付的条款,那是明显违背法律规定的,因此这种条款是无效的。
然而,在各方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女方可以适当减少所承担的抚养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