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所获得的压岁钱财物,严格说来应归类为至亲挚友给予孩子的特定赠与,算是孩子可自行支配的个人财产。
尽管家长身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但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法规明文规定,监护者仅在确保被监护人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才能够处分后者的财产;
因此,家长不仅无权擅自挪用孩子所收受的压岁钱,更不可据为己有。《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