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均不得招募、雇佣或使用尚未达到法定工作年龄16岁标准的未成年。
若是有此类行为存在,则会被要求立即纠正,同时可能面临包括罚款在内的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将由工商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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