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其中一位当事人背离了婚姻准则,并且希望通过离婚来解决问题时,他们可以首先尝试与其配偶就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且认真的讨论,假如无法达成共识的话,便有权利前往地方法院进行诉讼寻求最终的法律裁决。
根据我们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若一方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等严重违反忠诚义务的行为导致婚姻破裂,那么无过错的配偶有权提出物质损害赔偿的要求;
同时,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方面,违法一方可能面临扣减财产份额或被剥夺其相应权益的后果。
若在首次申请法院判决离婚未获批准之后的六个月内,当事人仍然坚定不移地要离婚的话,他们还有机会再度向上诉法庭提起上诉,最终法院有很大概率会支持他们的诉求并批准离婚的决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