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离婚涉及子女的抚养权分配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八岁以下的儿童是无选择权的,其抚养权的归属将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然而对于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孩子来说,虽然他们能够表达自己的主观意愿,但并不能随意做出决定选择跟随哪一方生活。
在实践中,若父母双方均主张对孩子进行抚养,并且具备承担监护责任和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与照护的能力时,法院通常会慎重考虑听取孩子本人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