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则视为构成犯罪预备:
首先,行为人在主观层面必须直承犯罪意图;
其次,其必须已着手进行对犯罪行为的筹备工作,包括准备攻势所需的工具与场所、营造犯罪时机或环境等方面在内的所有行动举措。
鉴于犯罪预备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因此针对预备犯案件,我们通常会参照既遂犯的判例,给予其从轻、减轻甚至完全免于刑事追究的宽大待遇。《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