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当发生因虚假商品导致人身伤害之事件时,首先应当尝试与销售此虚假商品的商家进行先行协商解决,因为任何售卖虚假商品的行为都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因此,谁销售了假货,便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可向该商家所属的网络交易平台提起投诉,由于网络平台对于其所管理的商户均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管控能力,故我们可以借助于平台自身的监管机制进行维权处理;
最后当协商无果之时,则应当开始着手搜集相关证据后诉诸法院,以便通过法律途径来切实捍卫自身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