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如何认定逃避债务

如何认定逃避债务

如何认定逃避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07 12:40:13 已帮助250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如何认定逃避债务
债务人作出了主动放弃自身所享有的债权份额、放弃对于债权的担保权益以及无偿地进行财产的转移这样的行为,这些都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产生了显著的负面影响,这种情况都可以被视为债务人采取的一种逃避债务的手段。然而,若债务人通过遮掩事实真相来拖延本应到期归还的债权期限,进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也带来了不利的影响,那么在此基础上,债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债务人所做出的相应行为。此外,如果债务人通过以极低价格出售自身财产、以极高价格从他人手中购入收益,或是为他人承担债务保障等方式进行财产权益的处理,此举也将会明显地对债权人的借债权实现造成影响,此时,若是债务人的交易对手或相关方明知或应该明知到这一情况存在的话,债权人同样有权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需要强调的是,债务人进行的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地位和效力的法律行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行为。只有当债务人所执行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能够依法设立、变更、终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有关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合法行为时,才可能引发债权人获得撤销权的事宜。再者,债务人的行为必然是涉及财产处置的法律行为,如赠送、出让、债务免除、债权让渡等一系列民事活动,包含但不仅限于债务人为他人进行债务补偿,因为这最终将导致债务人的财产价值出现缩水,自然也就直接影响到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