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确立劳动关系之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若已经履行了这项程序,在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应按照法律流程自雇佣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完成该事项。如果雇员在此期间没有与公司按法定程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有责任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终止此劳动关系,但不必为此向员工支付任何经济赔偿金,然而须依法按时发放其实际工作时间所对应之劳动报酬给员工。对于那些雇主自雇佣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且不足一年未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律规定,雇主要向员工每月支付相当于两倍的工资,并且还要与员工重新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服务出现问题,请稍后再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