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没有得到过妥善抚养的子女,在法律上也负有为父母提供赡养的义务。然而,要求这样的子女履行赡养责任时,他们须符合法定的具备赡养能力的成年人条件。在此所说的“具备赡养能力”是指,无论子女是否成家,只要他们存在经济收入匮乏、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无法独立生存等情况;同时,已经组建了家庭并且自身经济收入有限,家庭总收入不足以支撑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成年子女,都可以被豁免履行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