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该类诉讼提起的相应依据,主要可以归纳为以维护权利为前提引发的诉讼即为确权之诉。
此类诉讼的核心诉求便是明确和核实当事人所拥有的法定财产权利的所有权及其潜在权益。
正如同确权的字面意义所示,确认之诉的终极目标就是使得当事人能够明确自身的权益范围以及所属状况,进一步消除各方可能存在的纷争。
值得一提的是,确认之诉的显著特征就在于其诉讼目的仅仅是为了厘清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以便确定当事人之间是否真实存在某一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归根结底,确认之诉的主旨与重心均在于确实了权益。《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