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忘记拉手刹导致汽车措手不及被自己的车辆撞击身亡,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认定为受害人为行驶中的第三方,而非被视为车辆驾驶员或车内人员。
同时,如果因受害人主观上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并带来相关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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