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人,你听我说哈,如果咱们这里只是出现了一般的工伤,而不是那种特别严重的重大安全事故的话,那咱们的大老板是不用去坐牢的哦。
但是呢,咱们的公司或者社会保障机构还是要负责给你们补偿的,大概能有个五十多万吧,这可是法律规定的哟!不过你们放心,你们家的那位也未必就真的坐牢啦,因为这个还要看情况来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里面说了,我们要是出了什么工伤,死掉了或者截肢什么的,那个近亲属啊就可以按照下面这些方式从工伤保险那里领钱:
首先呢,就是丧葬费,是上年我们这个地方的职工平均每个月的工资乘以六个月;
然后还有抚恤金,这个可不是按照我们原来的工资算的哦,而是按我们工资的一定比例来发的,比如说家里的老婆可以拿到40%,其他的亲戚们一般可以拿到30%,孤寡老人或者小孩子还能再加个10%;
最后还有一笔一次性的工亡补贴,这个数字是去年全国城镇居民都能拿出手的那部分总收入的两倍哦!当然啦,如果我们只是受伤没有那么严重,那大部分时间我们还是需要躺在病床上治疗休息的,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家的那位也不能闲着嘛,他应该享受到跟上面那条说的差不多的福利待遇。
还有啊,就是那些一级到四级工伤的同志如果在没完全康复之前就去世了,他们的家属也可以得到跟上面那条相似的钱财,而且春节还可以多拿点慰问品呢!具体的情况呀,你们还得去找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商量商量才行,毕竟他们是专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