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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儿有权享受拆迁安置补偿吗

出嫁的女儿有权享受拆迁安置补偿吗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3-24 12:40:02 已帮助11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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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儿有权享受拆迁安置补偿吗
关于出嫁之女儿是否具备享受拆迁安置补偿的权益,需依据具体情况展开深入剖析。
具体如下所述:
(一)若出嫁后户籍尚未迁出:
在此情况之下,与其他村名相同,该出嫁之女儿同样享有获取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权力。
尽管妇女已然步入婚姻殿堂,然而在新居所未能拥有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鉴于“出嫁女”原先所处村社不得收回其原有承包地,故而“出嫁女”依然保有土地承包权,在面临征迁之时便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二)出嫁后户籍迁入小城镇的:
在这种境况下,出嫁女同样具备获得征地补偿款的资格。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明确规定:
“承包期限内,发包方严禁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定居的,应当依照承包方的意志,保持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准许其依法展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因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她们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项。
(三)出嫁后户籍迁至其他村社的:
对于这种情况亦须作详细区分:
1.若户口迁出,但出嫁女在婆家并未获取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母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得以保存。
在此情况下,“出嫁女”在遭遇征地之际可以获取相应的补偿款项;
2.倘若出嫁女的户籍由母家迁出,且已在婆家成功获取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意味着失去了母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在遇到征地补偿时自然无法获取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房屋拆迁赔偿的项目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房屋补偿费用,用于抵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构造及折旧状况划分为不同档次,按每平方英尺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以弥补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所带来的不便,以临时居住环境为评判标准,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每月给予津贴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支持房屋拆迁工作或主动放弃部分权益,例如同意迁往郊区或是放弃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个标准则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的实情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循执行,不得擅自改动。
在被拆迁人除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之外,还可额外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包括:
搬家补偿费;
设备迁移费;
过度期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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