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一般30日。执行款在法院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日。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条
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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