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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离婚孩子归哪方

孕妇离婚孩子归哪方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2-23 00:34:55 已帮助14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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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离婚孩子归哪方
离婚时对于尚未出生的子女,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抚养权归属,双方可以在孩子出生后另行起诉。
夫妻离婚时对于未出生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约定,一般是无效。
在怀孕时离婚,“子女”尚未出生时便约定抚养权归属,此种约定既无法判断子女出生后的身体状况,也无法确定子女的生活需求,不应当发生法律效力。尤其当该约定将抚养权归于男方时,更是与《民法典》的精神相违背。
男女双方在女方怀有身孕时协议离婚,同时约定将来孩子出生后抚养权归于男方,此约定既不符合《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阻断了母亲与2周岁以下子女基于自然天性的联系,并且由于协议签订时孩子尚未出生,无法判断孩子的具体情况及如何最大程度的维护孩子的利益,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此约定同时损害了孩子的利益,有违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确定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故而该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是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的。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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