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2、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3、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后和第三百零四条的规定,共有物的分割的方式先看当事人怎么协商,协商不成就实物分割,不能实物分割的就进行价款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