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