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抚养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增加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若有以上原因,原告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另行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