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
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于的、被人民判处
刑罚的、被人民依据
刑法第32条免于刑事处分的。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
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
劳动合同的履行,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的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
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