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买卖合同中的产品质量问题属于违约。一方当事人给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是其义务,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的,属于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