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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有几种方式

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有几种方式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4-02-26 08:30:56 已帮助8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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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有几种方式
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即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即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却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却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期即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4.式邮寄送达即公安司法机关通过邮局诉讼文书用挂号方式邮寄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即公安司法机关对特殊的收件人由有关部门转交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特殊的收件人是指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和正在被教养的人。
6.公告送达即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法律文书公开发布,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已送达。对找不到被执路人的问题,能够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查封被执路人名下的钢材店供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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