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子女是否在场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在场才能生效的。
2、法律依据:
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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