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知识产权专题 > 商标专题 > 想了解一下对于在商标的许可使用期内转让商标权的效力该如何认定

想了解一下对于在商标的许可使用期内转让商标权的效力该如何认定

想了解一下对于在商标的许可使用期内转让商标权的效力该如何认定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2024-02-20 21:49:36 已帮助123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想了解一下对于在商标的许可使用期内转让商标权的效力该如何认定
根据商标许可使用的形式不同,有些许的差别。
(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商标的许可使用期内转让商标权是有效的。
(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在合理的使用期内转让商标权是有效力的。
(3)独占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允许包括注册人自己在内的任何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在商标的许可使用期内转让商标权无效。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册商标转让是商标权人行使其商标权的一种形式。建立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基础上的商标转让,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涉。但注册商标转让,只有遵守商标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方能有效。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