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公积金卡、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单身声明);
如属共同出资购房的,需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
2、《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属自(翻)建住房的,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另有住房(包括第三方)经评估后与住房置业担保机构签订的《抵押(反担保)合同》。
3、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凭证;
4、如借款人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需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二)购买存量成套住房的:
1、借款人公积金卡、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单身声明);
如属共同出资购房的,需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
2、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凭证;
3、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房屋置换成交协议、住房成交(评估、认定)价格证明;
5、如借款人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需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三)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我对苏州公积金贷款材料的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