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东 - 潍坊
公司注销,应当给员工发薪水。在一个薪水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该依法支付薪水。根据《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由导致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薪水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限定的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超出一个薪水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薪水准则;若劳动者无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限定解决。
李泽宇律师 咨询我
熊小飞律师 咨询我
四川跃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咨询我
国际贸易法概述仲裁裁决的执行如何规定?
《仲裁法》第20条: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法院的司法监督有决定性作用,仲裁的民间性-仲裁不能游离于一…...
在我国仲裁裁决公开吗?
在我国仲裁裁决是不公开的。原则上,我国的仲裁裁决是可以开庭审理的,但是是不公开进行的,但是如果是申…...
在我国仲裁撤诉后有仲裁裁决吗?
在我国仲裁撤诉后是没有仲裁裁决的。在仲裁程序的规定中,如果是同意撤诉应制作仲裁决定书,送达双方当事…...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