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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你的去职日子可否是从4月15号开始,如果是那说你15号那天能算去职人员,不算公司的正式员工,那公司是无权利对你做出相关的处罚,你能够向相关的劳动仲裁申请,你先看看你在结算薪水的时候可否给你结算了15号的薪水,如果结算了那你15号是非去职人员,能算在工作的,要是算任职的话,公司有权利对员工违法公司相关限定的员工作出相应的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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