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意外是上下班路中发生的交通意外,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关键看该工人在该起意外中可否负主要职责,如负主要职责,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之限定,上下班路中能够认定为工伤的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非本人主要职责的交通意外,这个必须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意外职责认定书来确定个人可否主要职责,如因各种原由招致交通意外职责认定书不能出具的,劳动部门通常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0条“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之限定,中止该工伤认定申请,直到交警部门出具交通意外职责认定书后,在恢复认定。3?.有什么疑问,能够直接拨打12333询问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2018-10-23 06:37: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