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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晚自习教室内,同学掰手腕肱骨骨折,医生结论是病理性骨折,已导致九级伤残,同学关系又不错,请问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和学校应承受什么职责?

周* 广东 - 东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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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东 - 东莞

侵权职责,要看职责区分,首先直接侵权人同学肯定是有职责的,不过若其不到18岁,赔偿职责由其法定看护人承受,其二,受伤的小孩本身存在肯定的犯错,其三,学校如果尽有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受职责,未尽有承受犯错职责。

2018-09-30 09:3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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