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表述过于笼统,我详细答复如下:
1、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意外职责认定书,区分两方职责。
2、如果意外职责认定书认定肇事车辆负意外主要职责或全部职责的,则肇事师傅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限定:“违背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意外,使人重伤、丧命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跑使人丧命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受害人亲属有权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告人支付丧葬费、丧命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
4、如果肇事师傅行驶车辆隶属个人做法的,则应当由其承受民事赔偿职责;如果肇事师傅行驶车辆隶属履行职务做法的,则应当由其雇主或其用人单位承受民事赔偿职责。
5、如果肇事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应当首先由交强险在第三者职责范围内承受民事赔偿职责,不够部分,再由交强险在第三者职责范围内承受民事赔偿职责,仍有不够的,由肇事师傅或其雇主、用人单位承受民事赔偿职责。
6、立案所需手续包括:身份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主要证据手续。
7、具体事宜能够和我联系,欢迎来电询问。
2018-06-17 14:48: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