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A为债权人,B为债务人,C、D为B爸妈,BCD一直一起共有生活,家庭生产经营经济从不分隔该怎样处置?

左** 安徽 - 安庆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安徽 - 安庆

首先本案中隶属通常保证,应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向保证人主张。对于您所说的宅的加入,在我国并没有明确限定,但是通常认为,原债务人并无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有承受债务。根据您说的情况不隶属宅的加入。

2018-01-05 16:14:31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安庆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 徐州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