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是女工人合法生育期间,予以其夫照看女工人的休假权利,不是劳动法规的限定,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限定。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限定,江苏省女工人合法生育的,另一半享受陪产假15天。天并非工作日,是指按自然日历数计量的天数,包括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依法解决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限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限定生育娃儿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限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限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限定假期内照发薪水,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限定的假期。
2017-12-20 11:34: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