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短信提取接收号码,从2016年10月10日起变更为,移动、联通、电信手机均发送到此号码申请提取。原接收号码不再使用,短信提取以中心实际受理情况为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短信提取业务需要缴存职工事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开通自助服务功能,具体规定如下:
一、办理条件:
1、前提条件:申请人已知悉并接受《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条款(适用于个人业务)》。
2、申请人范围:仅适用于申请人本人。
3、账户要求:申请人有提取绑定账户的,提取资金优先转入绑定账户,没有提取绑定账户的,转入其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否则不符合自助服务转账要求。提取转账账户、提取绑定账户的条件请参照《提取绑定账户指南》。
4、手机号码要求:申请人接受将自助服务开通时申报的手机号码作为自动更新个人信息管理的归集号码,若之后发生手机号码变更业务,
以最新的号码为准,即办理自助服务时凭最新的手机号码校验申请人身份、发送短信等。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2、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已办提取绑定卡或有已激活的本市社保卡的不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一岗办结。
四、办理地点: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
资料来源:u/res/s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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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gjj/sce
rio/wykt.html
2020-12-06 09:51: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