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去年二月份花了八十万从开发商那里购买了一套期房,原本跟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上都已经约定了房子会在今年年中交付,现在都年底了交房动静都没得,该怎么办?可以主张违约赔偿吗?

杨* 山东 - 济宁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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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东 - 济宁

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交房。  按照以上《合同法》说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虽然房产公司因延期交房构成违约,但其无权解除合同,买方作为守约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买方并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合同依然有效,买方可要求房产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向买方交付约定的商品房,并要求其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若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也不提示合同相对人可去办理登记备案,开发商的行为属不正当阻止合同生效条件的成就,应视为该条件已成就,合同因此生效。另外,购买人已交付了钱款的主要义务,且开发商已接受,故合同成立并生效。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包括期待利益,即根据合同履行后获得利益,故被告应赔偿因合同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害。

2020-04-09 15:4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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