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觉得现在的单位不行,所以要换一家单位,已经提前三十天了通知了公司,但是我走的时候,公司把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给扣掉了,合理吗?

赖** 内蒙古 - 乌兰察布盟 工资福利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内蒙古 - 乌兰察布盟

你好,不合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的辞职申请,公司受理之后达到一个月交接期后就可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扣除员工工资,除非员工严重违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是需要赔偿的。

2019-07-12 14:12:0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乌兰察布盟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张俊杰律师 咨询我

你好给单位造成多大损失,因为什么造成的?这种情况如果确定为劳动者责任,即便离职也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可以电给你研究一下 更多>>

李雅丽律师 咨询我

你好,你这个调换岗位是需要经过双方同意的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