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获到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获到的财产,通常情况属下于夫妻共有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买下,婚后才获到房屋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获到房屋证的时间来确定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给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获到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得到房屋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做法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事实上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置。对于夫妻两方婚后共有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联盟共有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另一方相应赔偿。
2019-04-08 08:03: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