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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辱骂我,但没有点名道姓,但第二次发朋友圈把名字的拼音开头打上去了算不算犯法?

ask****781 广东-阳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11.25 22:09:11 389人阅读

在朋友圈辱骂我,但没有点名道姓,但第二次发朋友圈把名字的拼音开头打上去了 算不算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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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你看的具体截图了

2019-11-25 22:2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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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在朋友圈发布消息,已经成为一种沟通交流的方式。但是在发布消息的同时也不能口无遮拦。朋友圈也是公共场合,也要守法知礼。近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就调解了一起因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而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案件。案件起因是孙某与张某在工作中因一批货物受损而产生矛盾,随后张某就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辱骂孙某,并附上了孙某的个人信息。事情发生后,孙某认为张某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后,孙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当面向自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做出赔偿。经过法院调解,被告张某删除其朋友圈的不当言论,并连续3天在朋友圈中向原告孙某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法官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既要提倡自由,但更要遵守法律。在微信朋友圈这个有限私密空间发言,要与在现实中说话一样慎重。在虚拟空间内发布言论,虽然有“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畅快淋漓,但在享受自由发表言论权利的同时,也要守规矩,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2020-11-19 11:52:18 回复

朋友圈侵犯名誉权怎么维权受害人可以及时报警处理,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权。造谣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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