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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自己被拘留了,对于拘留算不算刑事责任啊?

李** 河北-邯郸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08.03 12:47:43 438人阅读

我亲戚因为他自己以前的时候跟人家打架了,就因为那个自己的好兄弟被人家欺负了他就特别的生气,结果就给把人打伤了,对于拘留算不算刑事责任啊,怎么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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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2019-08-03 12:57: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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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方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有拘留裁决权。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2019-08-03 12:48:43 回复

是有的,
一、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二、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法律意见】
答案是肯定的。探视,也可以带吃的饭菜。
无论是行政拘留或是刑事拘留,拘留所和均不会收取住宿费、餐饮费的。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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