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钱和没给钱,只能算计税或者未税,只要有敲诈勒索的行为,就应该受刑事处罚的
公诉机关及一审法院不认为上诉人龚×等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是正确的。因为抢劫罪是侵犯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犯罪,非法占有公私财产是构成抢劫罪的主要客体之一。赌资虽然可以成为抢劫的对象,但上诉人龚×等仅以所输赌资为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故意。尽管在抢回赌资的过程中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但与一般抢劫罪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主观意图不同,客观上也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其行为不符合抢劫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抢劫罪名不能成立。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行为人以其所输或所赢赌资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同样的道理,上诉人龚×等人的行为也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同样是侵犯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犯罪,非法占有公私财产同样是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主要客体之一。赌资虽然可以成为敲诈勒索的对象,但上诉人龚×等仅以所输赌资为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故意。尽管在夺回赌资的过程中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但属于事出有因,上诉人龚×的目的是夺回自己所输赌资,与一般敲诈勒索罪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主观意图不同,客观上确实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其行为同样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显而易见,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龚×等人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夺回赌资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但构成敲诈勒索罪并判处龚××有期徒刑七年显然是错误的,二审法院应当予以纠正。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上诉人龚×等人的行为构成的是非法拘禁罪且系累犯(龚×曾于2001年10月11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作出(2005)景刑二终字第23号刑事判决:
一、撤消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2005)珠刑初字第98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龚×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结论:行为人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夺回所输(或所赢)赌资既不构成抢劫罪,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第二款“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中所谓的“其他犯罪”指的不应当是敲诈勒索罪,因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主、客观要件和构成抢劫罪的主、客观要件非常类似,如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行为等等。“其他犯罪”指的应当是非法拘禁罪或故意伤害罪等,即行为人在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夺回所输(或所赢)赌资时,如果采取了非法拘禁的方式或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了伤害等,应当承担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刑事责任。
以上是你提出索要赌资既不构成抢劫罪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是怎么回事问题的解答,希望您能采纳。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为操作不当或者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叫工伤,伤残是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那么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划分是怎样的,以及工伤鉴定伤残标准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法律知识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能力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综合,劳动能力的分类也很多,今天为大家介绍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那么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条件有哪些,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
在一些高危行业,工伤致死的事故也并不少见,那么工伤事故死亡赔偿都有哪些最新规定呢,工伤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内容有哪些,工伤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工地死亡事故赔偿细则等内容,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劳动保护法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劳动保护法的有关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劳动保护法全文是什么,劳动保护法最新内容是什么,劳动保护法关于孕妇的规定是什么!
大多数人都需要工作来进步和生活,这就和劳动法有所关联,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劳动法全文的有关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内容尽在律图,请咨询本站合作律师,为您专业答疑解惑!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