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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公示结果出来我才知道,请问他这样做对吗?

ask****316 山东-济南 学校侵权咨询 2019.07.05 15:12:42 310人阅读

律师,您好,我们大学现在正在调宿舍,但是我们舍长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我填进了调出宿舍的名单,直到公示结果出来我才知道,请问他这样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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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工商总局令第71号)第二条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无照经营案件如果采取一般程序而不是简易案件程序,就应该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机关向社会公示。由于无照经营案件的主体,是未取得营业执照而被处罚,因此也就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标志,无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处罚信息。故此,对于无照经营案件的公示,一般是通过当地地方政府或工商局的网站来公示。以上即是天津行政处罚公示的具体内容,仅供参考。

2019-07-05 15:35:42 回复

【法律意见】
不是管发生两车刮擦的交通事故,还是其他的形式的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知道发生事故但未报警、也未就事故进行协商而直接驾驶车辆离开事故现场的,就构成肇事逃逸。
而对于肇事逃逸的,根据规定,如果不能证明对方也存在过错的,应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的,才可以减轻责任。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即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受遗赠人的权利
(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
(3)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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