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像这类案件,一般要分多种情况
1,唆使,指使或者雇佣杀手谋杀他人的,按照故意杀人罪论处,并应当认定为主犯
2,在其他类犯罪案件(如盗窃,抢劫)中,因被害人或第三人发觉或反抗的,主犯指使同案犯杀害被害人或第三人的,因视情况而定,但主犯仍承担主要法律后果
3,在其他案件中,策划或实施的主犯在犯罪过程中,同案犯因个人或其他原因,在主犯不知道的情况下杀害他人的,主犯仅承担起策划实施的犯罪罪行,而杀人的后果由实施者承担举个例子:A雇佣B杀死对头C,则A犯故意杀人罪A策划并召集帮手B和C实施了对D的抢劫,在抢劫过程中,由于D反抗,A指使B动手解决D并导致D死亡,则A犯抢劫罪,不另行认定故意杀人罪,但属于抢劫罪中从重情节,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处死刑A策划组织B和C对D进行抢劫,但在制服被害人D后,A和C忙着搜寻财物,而D认识B并发现B参与对其的抢劫,这时B发现D认出自己,害怕事情败露,遂背着A和C杀害了D,则本案中,A对于抢劫行为,应当承担主犯的责任,但杀害D某的行为是B擅自做主,A并不知道,所以A对于D的死亡不承担责任,而这个责任由B承担像这类案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月长石仅给出几种情况参考,案件还需要用实际案例来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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