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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电视屏幕损坏,屏幕没有防护措施,和相关提示,是我们全责吗?

ask****844 北京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9.06.10 19:26:37 621人阅读

九岁孩子在达美乐披萨店无意中扔塑料瓶,将电视屏幕损坏,屏幕没有防护措施,和相关提示,是我们全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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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您所述,如家长未尽到相关看护责任的,一般可能需根据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019-06-11 13:5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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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投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06-11 11:11: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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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无任何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导致路人掉进死亡,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依法应承担死亡补偿费、抚恤金、安葬费等相关费用。  法律链接:《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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