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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愿意了,是否应该把礼品和现金全部退还给男方吗?

ask****013 河南-驻马店 其他咨询 2019.05.23 05:26:53 331人阅读

女方不愿意了,是否应该把礼品和现金全部退还给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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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彩礼是可以退回来的

2019-05-23 11:38:41 回复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172611条

你好,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一般是要退还彩礼的

2019-05-23 10:12:42 回复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208228条

你好,没有领取结婚证可以要求返还部分财产,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019-05-23 10:07:06 回复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14585条

你好,一般是需要返还的,我这边需要了解你的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联系我们或者直接到律所详谈。

2019-05-23 09:39:45 回复
地区:河南-驻马店 咨询解答:2460条

法律上是这样的

2019-05-23 08:59:50 回复
地区:河南-商丘 咨询解答:266条

你好,你们双方之间是否办理有结婚登记手续,你们在一起共同生活多久,男方给付的礼品和现金是否属于彩礼,你提供的信息有限,可以电话联系,方便沟通

2019-05-23 08:09: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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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明文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如果与配偶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如果已经共同生活的,一般是不用返还婚前给付的,不过如果对方能证明婚前给付导致他们生活困难的,需要酌情返还。
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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