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选择性执法,是法制实践中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关于它的定义有褒贬各异的两种版本:其一是指执法主体对不同的管辖客体,刻意采取区别对待、有违执法公正的问题;其二是指国家根据情势变化,试图获得灵活性和实效性,而在执法上做出的调整。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