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只规定了两年时效期限,也就是说违法行为发生后两年内没有发现的,不得再做出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时效的规定是六个月。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的规定,你说的情形又超出了期限,所以应当是违法的。但是违反期限对行政机关和行政处罚行为有什么样的影响,法律并没有规定。从法理上来推断,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应当是无效的,可以提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至于判多少年,要根据案情来判断了,故意杀人罪的量刑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罪(预备)。
2.以下分析基于所提供的信息。虽然存在乙死亡的结果,这一结果也是甲所追求的,但其死亡不是甲实施的足以导致乙死亡的行为导致的,而是乙自己的行为导致的。因此,乙的死亡结果不能归因于甲的磨刀行为,或者说把磨刀行为认定为行为。因此,甲不可能构成故意罪(既遂)。
3.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甲的行为符合犯罪预备的构成条件,因此,应当构成故意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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