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已经很明了,“非行政类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资产重组,区别于资产和行政管理人员一并重组。希望上面描述对你有帮助
诉讼赔偿。诉讼是在进行活动追债中最常用的一种手段,有一些企业公司常常利用各种借口拖欠不归还贷款,逃避责任,还有些公司经营困难,但是也有一定的还款能力,这些情况下,通常用法律手段来约束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而且还可以简化处置不良资产程序。
资产重组。这一方式主要包括企业重组、债务重组、资产的转换和并购,通常情况下是对债务企业重新作出债务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本金或者利息上适当的作出折让等方式对债务然进行资产和债务的重组。
债权转股权。顾名思义,是指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和审批,将企业的债权转让成公司的股权,持有一部分股份,并可以对所持股份进行经营管理。
多样化出售。主要包括公开拍卖、协议转让、招标转让、竞价转让、打包处置、分包等几种形式,这几种形式的共同点就是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利益,而把债务转移到相关人员的手里,以一种双方利益都可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化了不良处置的步骤,提高了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
资产置换。资产置换主要是为了各自的经营需要,两个市场主体签订置换协议,实现双方有形或者无形资产之间的互换。现在资产置换大都是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互换,已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并且通过上市公司所具有的连续融资的渠道来实现自身的发展。
租赁。其实就相当于采取契约的形式向出租者缴纳租金,最终的目的上收回现金,但有时也会收回非现金资产和企业所有权的情况。
破产清偿。破产清偿对于资产管理公司来说是最后的处理方式,但是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无法再继续经营下去时,使用这种方式更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在放松对一般性重组管制的同时,证监会对借壳上市的审核和监管更加严格。办法明确,借壳上市执行与IPO审核等同的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禁止借壳。这体现出监管层不鼓励借壳上市的导向。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针对投资者保护作出了一些特别安排。办法提出,引导重组交易对方公开承诺依法赔偿因其信息披露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害,明确规定涉嫌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前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办法还明确,要引导建立民事赔偿机制,重组交易对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要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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