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消费者通过互联网、信函或传真方式向各地消协组织或12020进行投诉时,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是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
二、是被投诉方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
三、是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时间、品牌、规格、数量、价格等。
四、是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生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过程等。
五、是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消费者向工商部门举报相关问题时,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是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等。匿名举报可不提供。
二、是被举报方基本情况。即被举报方名称、地址等。
三、是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
⒈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号码等。
⒉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等等。
⒊消费纠纷情况。即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时间、价格、数量、受损害的具体程度及有关证据材料。购买商品还要写楚 商品的商标、牌号等等。这部分内容要尽量写详细,以供消费者协会在调查处理时参考。
⒋投诉请求。包括退、换、修原商品、支付赔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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