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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新旧对比有哪些变动呢?

张* 安徽-蚌埠 反不正当竞争咨询 2018.07.05 09:55:06 476人阅读

我男朋友做熟食品的,被同行恶意压低价格,反不正当竞争新旧对比有哪些变动呢?谁能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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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您的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新旧对比可参照第十条,补充了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表现形式,禁止的行为增加了“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另外,对于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由不得超过五千元提高到了不得超过五万元。对于可以允许的最高奖励金额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经营者更为灵活地开展有奖销售活动的空间。

2018-07-05 09:56:06 回复


1、删除“利诱”
增加“贿赂、欺诈”。

2、获取对象扩大明确化: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

第二条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上述为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旧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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